(2011年1月9日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桃江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新阶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认真执行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查办和预防贪腐、渎职犯罪,不断强化队伍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2011年,县人民检察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公平正义、权益保障、反腐倡廉问题,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证,认真接受监督,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推动科学跨越、建设生态桃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秘书处
二○一一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