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日期:2014-01-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字号:[ ]


按照市人大工作要求,我局就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作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发展现状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起始以农业协会的形式由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2004年以后,桃江县泗里河瘦肉型猪专业合作社、桃江县桃花江竹木生产合作社开创了合作社先河,并经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特别是20077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以来,合作社得到了又好又快发展。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总数为88个,其中农业协会36个,合作社52个,已经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32个,入社社员6000个(约3万人),合作社总资产15亿元,2008年经营收入20亿元,纯收入3亿元,人平纯收入逾1万元。

合作社基本上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逐步步入规范化。均制定了《合作社章程》,经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并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有健全的财务机构,有明确的主营产品,有初具规模的生产基地,有稳定的产品市场,正朝着生产规模化、经营市场化、布局区域化、管理科学化、信息网络化的方向迈进。

二、主要特点

1、发展迅速

农民自发成立合作社的热情当前高涨,自200771日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之后,当年经工商部门注册的有4个,200812个,今年已注册的达18个,累计34个。合作社的规模一个比一个大,运作一个比一个规范,势力一个比一个强。

2、百花齐放

从经营行业上看:养殖业在生猪、养鸡、养牛、特种养殖等合作社,种植业有水稻、油菜、油茶、水果、苗木花卉、竹产业、蔬菜、茶叶等合作社,加工业有竹木加工、茶叶加工、面加工等合作社。从人员结构来看,以农民为主体,参与的有工商业老板、桃江籍在外知名人士、下岗工人、离退休干职工、大中专毕业生等。从组织形式上看:有种养大户自发组织,有公司+基地+农户,有农户与公司联合,有农民联合创办基地等等不拘一格的各种形式。

3、大户领头

我县合作社均是由各行业大户领头发起,同行业专业户通过友好协商合作,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制定《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与相关机构,实现资源整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发挥规模效益,降低行政成本和经营成本,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利益最大化。

4、带动显著

随合作社的相继成立,促进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区域化生产,大大带动了周边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如美人窝优质水果种植专业生产合作社成立以后,从事水果生产的农户实行了大联合,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生产积极,产品产量、品质显著提升,桃江市场的水果由原来的80%以上外地供应下降到60%,葡萄90%以上为本地生产、其品种和质量可与新福葡萄比美。

5、逐步规范

通过几年的摸索和经验的积累,社员的视野更宽了,相互之间的诚信度和合作意识显著增强,深感小打小闹的小农经济已远远不适用市场发展的需要。只有走合作社的道路,有才广阔的市场定向、稳定的生产基地、最小的经营风险。如共享竹产业专业合作社,在短短的两年内,培植丰产竹林10000亩,15个竹制品厂家满负荷生产,打造了南木山等竹胶板品牌,产品远销东南亚,摆脱了各地厂家的控制与垄断,将同行业企业远远甩在背后。

三、所作的工作

1、广泛宣传

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为主题,通过报刊、电视、宣传资料及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农民办社入社意识。

2、树立典型

办好典型是让农民认可相信且最为直观的最佳办法。如天蓬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个省级示范单位,让农民受益匪浅,特别是共享竹产业专业合作社,在武潭形成了区域化生产,成为了省级示范社,纳入了全省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农民从而自发地加入到合作社中来。

3、争取了项目扶持

近几年来,县经管局充分挖掘各种资源,争取国家省市级项目20多个,争取项目资金近400万元,今年有望突破100万元大关。

4、赢得了信贷扶持

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壮大,诚信度的不断提高,加上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合作社借贷门坎大为降低,额度大为增加,手续大为简化。如茗峰茶叶生产专业合作社的越百万元贷款,已经村镇银行审批,即日便可到位。

5、提供了优质服务

县经管局只要农民申报,条件具备,全程跟踪服务,指导他们召开社员大会,制定章程、设置机构、确定办公场地、办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设银行账户,并不收取任何服务费,全心全意为农民办社。

四、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高

农民的积极性高涨,但各级各部门领导的认识跟不上,县经管局拿出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但迟迟没有研究通过,在实际工作还缺少政策扶持。

2、组织化程度低

我县合作社还是起步阶段,社员之间的利益联系不紧密,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五个统一”,即统一市场、统一质量及认识、统一品牌、统一营销、统一培训。

3、产业链太短

目前合作社产品大部分为原材料或粗加工,深加工很少。水果没有储存条件,生猪没有深加工企业,附加值太低,市场风险较大。

4、信贷扶持力度不大

合作社贷款利率费用高,手续多而杂,贷款时间短,信贷数额小,依据现行的银行贷款条件,能贷款的极少。主要是农民的住房、农具、牲畜均不能作抵押,农民的耕地、林地经营权没有明确的抵押依据,农民的信誉贷款项目基本没有取用,农民的无形资产更谈不上抵押了。

5、抗风险能力低

 

 

 

 

五、意见与建议

(一)迅速出台合作社实施意见。

 

 

 

 

(二)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经管局、县畜牧局、县计监局、县农业银行、县信用联社、县供销社、县国土局、县交通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予以统筹、协调和指导,研究解决推进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经管局。全县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综合、协调、指导和维权职能,做好组织引导、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和统计监测等工作。县工商、税务、财政、金融、质监、供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工作任务,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细化和落实扶持政策。从2009年开始,县政府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列入全县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内容,建立以入社率和销售比例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对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09年起,县里将逐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成员教育培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申请农产品质量标准及认证,进行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营销等。县人民政府将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财政支持农业的重点之一,积极加以扶持。对符合政府投资补助政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优先向国家、省、市申报或安排投资。农业、林业、畜牧、水利、科技等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的科技推广项目纳入科技计划支持范围,重点培育一批科技示范性合作社;有关部门的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农技推广、农业标准化、农村信息网、农机具购买补贴等建设项目,要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四)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信贷支持重点,帮助解决生产性、季节性和临时性资金需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品、销售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以及土地附着物等抵(质)押担保贷款与信城贷款,允许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成员开展互保共保。农发行、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加大信贷投入,支持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销售和出口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级制度。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研究、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保险模式。

(五)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要求,全面落实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免征营业税。

(六)进一步优化有关综合服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用地,在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优先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养殖小区和从事农产品收购、初加工临时用地,符合临时用地条件,可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需长期使用建设用地的,可依法报批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收费标准按县政府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加强与周边地区的衔接,扩大绿色通道政策实施范围。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种养基地和从事农产品收购等需要的农业用地,可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协调,动员群众采取租赁、经营权入股等流转方式优先予以解决。工商部门要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服务窗口和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落实免收登记费等扶持措施;交通部门要积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善交通条件,畅通农产品运输渠道;经贸部门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自营进出口经营权,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参与现代商业业态提供政策性扶持和帮助。

(七)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大力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多重形式的技术合作。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的,保留原身份、工资待遇,允许按其贡献大小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相应报酬。鼓励选派到乡镇、村任职的大学生,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与发展工作。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部门要为其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户籍管理、党团组织关系挂靠等服务。加快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体系,落实专项资金,举办多形式的专题培训,着力培养一支懂理论、会干事、有责任心的辅导员队伍和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八)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相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了解其精神实质,增强农民群众的专业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的意识,大力营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要搭建平台,创新载体,重点宣传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功典型和能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认真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体制机制创新经验,及时在全县农业农村各行各业中推广,向省、市乃至全国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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