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人常干〔2018〕2号 关于周大武等的任免通知 桃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桃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周大武为桃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周迅为桃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殷载媛为桃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丁素娟为桃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吴铁梅为桃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刘兆斌为桃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刘辉球为桃江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庭长; 免去苏利群的桃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詹凌云的桃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吴铁梅的桃江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刘兆斌的桃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周社清的桃江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胡南方的桃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殷载媛的桃江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丁素娟的桃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辉球的桃江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韶军的桃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朱丹丹的桃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勇的桃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麻锡辉的桃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啸夫的桃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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